南都讯 见习记者黄敬奎 通讯员钟仁宣 4月25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并明确相关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普通居民不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现场介绍《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下称《排水条例》)。随着中山市城市建设的推进,现行的管理办法,条文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已不适应现阶段排水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此,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推动、保障和规范作用,将《排水条例》作为地方立法重点项目。《排水条例》共设置六章39条,通过27项制度措施对排水管理工作进行全链条把控。
中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敏铿表示,《排水条例》作为中山市排水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根据排水户类型、用水量以及排水对公共排水设施的影响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类,分为一类排水户和二类排水户两类。一类排水户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二类排水户作为一般排水户进行管理,而普通居民不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
冯镜华表示,《排水条例》进一步理顺了有关中山市排水管理机制方面的内容,着力打造市、镇一体排水管理调度体系,提高排水管理效能。
《海绵城市条例》明确维护单位主体和职责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宇宁表示,《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海绵城市条例》)共26条不设章节,通过对中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创新机制、管理制度和特色实践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海城表示,将依据条例指导、监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在初步设计审查时,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将邀请市海绵办参与评审或书面征求市海绵办意见,符合要求的方可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在交竣工阶段,将检查建设单位是否组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验收,检查竣工报告中载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情况。
中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邓国庆称,中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开展应急处理等业务培训,提升运维人员对海绵设施的认知和操作水平,“我们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到各镇街开展指导、监督,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抽查,确保海绵城市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相关条例聚焦中山市城市防洪排涝保障、水环境质量提升等问题,通过海绵城市立法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民强表示,《海绵城市条例》明确了中山市运行维护主体按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分类,对运行维护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