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离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势出击,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依法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前情简介
2021年12月29日,王甲、王乙与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70万,期限为12个月。同日,冯某与该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其所有的某房屋作担保,其配偶赵某同意该担保。至2022年8月8日,借款人王甲、王乙尚欠本金、利息及罚息共70.8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银行诉至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王甲、王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还欠款;银行有权以抵押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王甲、王乙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银行申请,我院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履行给付义务,无果。其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冯某与其妻子,为其作思想工作,希望自动腾空房屋或者配合评估,但夫妻二人拒不配合,甚至故意躲避。
执行现场
3月18日,执行局发布腾房公告,责令冯某、赵某于4月17日前迁出房屋。但二人拒不配合腾房工作。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局迅速行动,精心研究制定腾房方案,由执行局负责人牵头,10余名干警组成的六个行动小组,前往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公证人员见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执行过程透明公开。
在各方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打包,并将物品运送至指定存放地点。经过11个小时的奋战,涉案房屋顺利腾空。
此次强制腾房执行行动,不仅是对个案的有力执行,更是对逃避执行者的严肃警示!离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法官提醒
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债务人的经济和个人信用是否良好、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情况。切勿碍于义气、情面而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要三思而后行。
来源:离石法院